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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湖评论:罚款25万!不要用“清理”作为短微剧
当微短行业依靠碎片化优势获得7亿用户、维系500亿市场时,抄袭盛行正逐渐成为限制行业发展的隐患。近日,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超短剧网络文字篡改侵权案的判决,得出了赔偿25万元的明确结果,为行业的巨变制定了明确的版权标准,发出了“原创不侵权”的强烈信号。
本案的争议焦点正是微短片行业持续存在的版权侵权问题。被指控的戏剧短片是在一本有关此案的小说流行后拍摄的。尽管主要情节和人物关系与原著非常相似,但他们却试图以“通用情节”为借口来逃避责任。法院明确指出,判定的关键是版权侵权在于能否提取出原作的“原创核心”,而不是机械地逐字比较原作。这一判断准确地抓住了微短片的凝练叙事特征,也摧毁了一些专业人士“洗稿不算抄袭”的侥幸心理。要知道,一部作品的灵魂从来不是一个笼统的框架,而是独特的情节设计、人物塑造、作者情感表达。这些是我们吸引用户的核心竞争力,也是我们版权保护的核心。
事实上,此次裁决也不例外。近年来,微外包行业不断涌现出各种基础设施,从直接移植别人短作品的内容到利用人工智能在线批量重写剧本。不仅有原著者的努力浪费了,但也导致了市场同质化严重,优质内容的生存空间因抄袭不良而被压缩。有数据显示,盗版微剧每年可造成200亿元的制作损失,“维权难度大、成本高”的困境让不少原创创作者陷入困境。此次裁决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为个别案件的权利人讨回公道,更在于确立了一个可以作为参考的司法标准,为原创作者今后的维权提供依据。目的是明确保护方向。
Lucky meEntity,行业标准正在加速制定。除了司法层面,我们正在通过开展“垦王2025”专项行动、多地出台配套政策、建立部门规章等方式,从监督、扶持、处罚等多个方面构建版权保护网络。佛对于专业人士来说,这一裁决是一个严重的警告:戏剧性微短片的利基市场不是炒作的焦点。只有依靠原创,尊重版权,才能走出“低质陷阱”的恶性循环。
这部热播短片的播放量达到5.7亿次,证明了优质的原创内容始终具有巨大的市场吸引力。微短片行业想要获得长远发展,不能依赖“抄袭”的捷径,必须走版权路线,确保创作者的智力成果得到充分保护。只有这样,才能鼓励更高品质的内容诞生,让这一新兴产业在规范的范围内成熟起来,实现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真正双赢。
来源:京中网(湖北日报)
作者:李楠(武汉经济开发区)
出版商: 鼎岳